Thursday 1 April 2010


2010年2月7日                                                   阴天

部落格原本就只是拿来给自己用来抒发情绪、自我陶醉的平台,但我万万想不到,就因为一篇部落格都给把所有人卷进了我的感情漩涡里。同样的,既然是部落格惹的祸,那就在这儿案发现场把事情给弄清楚、解决吧!

我和她的有缘有份,让我们从陌生到相识直到了解,这一切都是非常的美好,但很可惜的,也是因为一句无心的笑话,把彼此间所建立的友谊给摧毁了,把相识变成了遗憾。也许,是我自己把事情给严重化了,抑或是大家只能到此为止,搞到今天这个地步,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很认同,黄小琥《没那么简单》的歌词,“没那麼简单 就能找到 聊得来的伴 ”。还以为大家不仅只是思想同步、语言上聊得来的知己,而且还是文字知音也。偶尔有时间就给对方写篇“千字文”的(电邮),乃是人生中一大快事。透过文字,我们可以在没有时间、回数的限制下畅谈,自己什么时候有空就什么时候读电邮,放慢速度细心详阅也行、一目十行读了后,尽快给对方回复也可以;要不然,读了再读、回味都可以,没有约束(所以也没有压力)。感觉真的很舒服自在。


电邮可以说得上是信件的进化,一样的格式,变的只是发信的时间,同样的一个接受地点,寄信需要花上好几天,相反地,电邮只需要好几秒。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吧?我们俩间的缘分也就这样瞬间结束了。认真地~


对你说:“其实,我想我也得负上责任的,毕竟事发必有因果。对于部落格所带给你的伤害,我知道,不只是仅仅的几句道歉或澄清就能够弥补的。我想,除了把不该存在的东西给删除掉,我真的不知所措了。你说我的部落格让你蒙受耻辱,糟蹋了你的名誉。我想这就是我所能做的了,歇尽自己的全力,亡羊补牢。而关于我们俩的关系嘛~我坦诚说一句,我那从来就没有企图有意或无意传达些不明确的讯息、意思给你,我只把咱们俩的关系列为良朋知己。相信,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已经是完全的崩溃了,但还是希望再见亦是朋友。不聊天也可以打个招呼。“谢谢!


人因为陌生而相识,因为了解而不合。人虽然是群体生活的,但每一个人还是独立的个体,在这世界上绝对不会出现一样的两个人。即使两个人再怎么的投契,大家毕竟还是有所差别、有不合之点。

2 comments:

smhoo said...

happy birthday o... dun sleep so less la..really not good... although im doing the same now..haha, but just recently only, coz exam is near... if din so rush, rest o.. ^^

W3i Hu@N said...

thank you very much, shimin. same here, got exam on this saturday morning. Fighting together...i will go out this weekend, and ask about the accommodation for you. don't worry, 100% no problem one.